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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农产品属于增值税吗(加工过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
发布时间: 2024-10-12 浏览: 45 人次

农业生产者外购农产品加工后销售的缴纳增值税问题

1、农业生产者外购的农产品加工后出售已不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范围的农产品指的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

2、农业生产者将外购的农产品加工后出售,不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优惠。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未经加工的农产品才属于免税范畴。当农产品经过加工转变为商品,销售主体转变为工商业者,并且销售的是加工后的成品,而非原始农产品时,这种行为不再被视为免税行为。

3、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免缴增值税,如果加工成熟菜等要交增值税了。如果将加工后的产品不是用于销售而是自用或者是其他视同销售的行为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公司用于继续生产产品的自产产品不属于《增值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视同销售情况,不需要视同销售。另外。

4、农业生产者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除了种子、种苗外,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以及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不得免税。

5、法律分析:农业生产者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除种子、种苗外,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以及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不得免税。

6、一是支持农村、农民、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意味着农产品生产者不用缴纳增值税,而且,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该免税农产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也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双重优惠可以促进农产品生产,增加农产品生产者包括农民的收入。二是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积极性。

农产品初加工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1、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后再出售,不属于自产免税农产品,按照规定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10%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2、农产品初加工增值税税率9%,深加工的增值税税率13%。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

3、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增值税,税率17%。如果加工后的产品仍然属于初级农产品,税率1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2,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包括:(1)城市建设维护税,不同地域的税率为:城市,7%;县城镇,5%;乡村1%。

5、我国对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扣除税率为11%。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然而,如果这些免税农产品经过加工后销售,适用的税率是17%,则按照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一税收政策旨在平衡农产品初加工环节的税负,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

农产品初加工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自产农产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2、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可能会有所降低;对于投资农业项目的企业,也可能享受税收减免或抵扣等优惠政策。此外,农产品销售公司在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或改进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收入,也可能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4、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时_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一般纳税人销售的非自产农产品时_可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